
为深入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全面推行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今年以来融可赢配,陕西省宝鸡市千阳县财政局以“六项举措”为抓手,系统推进票据管理全流程标准化,实现电子票据与纸质票据并行使用,推动财政票据管理从“纸变电”到“管到底”的管理升级。
统一标准,明确法律效力。千阳县财政局严格遵循陕西省财政厅统一安排,启用全国统一式样、编码规则和数据标准的三类十种财政电子票据,明确规定电子票据与纸质票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报销入账和电子归档合法性得到充分保障。
规范申领融可赢配,确保安全可控。千阳县财政局对首次使用电子票据的密钥申请和单位基本信息等材料进行审核后,报陕西省财政厅审批,发放数字证书。用票单位持证登录一体化票据平台,按流程申领和使用电子票据,票据申领量控制在6个月使用量以内。
强化核验,实现闭环管理。千阳县财政局建立票据核销审验机制,对已使用票据的金额、交款人、项目等关键要素进行完整性与合规性审验。审验通过的票据标注“已核销”,未通过的记录问题并下发整改通知,整改期间暂停票据发放。
严格开具,确保真实完整。千阳县财政局严格依照《财政电子票据管理办法》开具票据,确保电子票据信息完整、真实、准确,作废票据必须开具红字票据冲抵。通过短信、邮件、应用程序等多渠道交付票据,并确保传输过程中票据内容不被篡改、元数据完整无缺。
明确归档,夯实管理基础。千阳县财政局建立票据管理制度,设置票据台账,专人负责票据领用、发放与归档。明确禁止转让、出借、代开、买卖等行为,杜绝串用、混用等问题。单位合并或收费项目变更时,须及时更新数字证书,确保信息安全可控。电子票据按会计信息化和档案管理要求进行准确归档。
严肃监督,压实管理责任。依据《陕西省财政票据管理实施办法》,千阳县财政局对因数字证书管理不善、变更注销不及时等引发的票据盗用、签名不实等问题,由开票单位承担相应责任。对违反票据管理规定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者严肃追责,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通过“六项举措”,千阳县财政局实现了财政票据管理的数字化、规范化、智能化,不仅提高了财政管理效率,也增强了财政监督的精准性和财政服务的便捷性融可赢配,为财政工作提质增效提供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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